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侯婷元
破产审判工作是促进市场经济“新陈代谢”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办好破产案件是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盘活市场存量资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北湖法院立足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不断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模式,努力对危困企业进行辨证施治。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规范(试行)》、《对关于民商事审理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问题的规定(试行)及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异议》。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等文件。不断增强破产案件相关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我院创新采用预指定管理人、“打包+网拍”等模式,有效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
构建执破融合机制。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与执行局抽取业务骨干组成执破融合合议庭,打造破产审判团队专业化。自执破融合合议庭成立以来,我院共审查9件“执转破”案件,受理18件破产清算案件。截至2024年11月29日,我院共审结15件破产清算案件,收结案数均为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借助“执破融合”机制,以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救治方案,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发挥府院联动作用。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办理湖南省郴州市广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府院联动与社保中心及税务局沟通,优先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使其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制度,用好北湖区政府拨付30万元破产援助资金支持,为“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提供制度保障。与区检察院、区人社局就涉破产企业劳动争议法律适用问题召开研讨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本地营商环境。
下一步,北湖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创新破产案件审判模式,以破产审判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服务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编: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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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